为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针对学业优秀学生开展校内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太原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(科大教字[2019]14号)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对转专业做如下补充规定:
一、申请转入学生虽然平均学分绩点符合学校文件要求,但是有挂科(任选课除外)记录者,学院不予接收。
二、班容量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(含40人),申请转专业学生转入后总数超过该容量的,学院可以不予接收。
三、对于申请人数高于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,符合一、二条规定的,学院须优先录取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5%的学生,其余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择优录取,直到达到计划接收人数;若申请转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,根据高等数学类及英语类课程成绩均值排序,择优录取。注:高等数学类及英语类课程成绩为五级分制的,按照太原科技大学评分标准换算为固定分数。
四、以上三条仅适用于校内转专业第一志愿,原则上不接收第二志愿及留级转专业的学生。
五、本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机械工程学院。
机械工程学院
2024年4月24日